在校女生寝室床上跌落后不治身亡 责任谁承担?校方要赔偿多少钱?
浙江某学院一名女生近日从寝室床上跌落后不治身亡。虽然没人亲眼目睹她摔倒的过程,但据现场初步勘察,她很可能是在上铺整理床铺或衣物时不慎摔下。这种情况学校要担责吗?为什么?
简析:在医院病历记录上,小王死因是“摔伤致心跳呼吸停止”。按照网友的说法,她是从上层的铺位掉落的。对于网上的说法,老师说学校不做评论,有待于警方调查结果。
在此前类似案件发生时,有医生分析,大学生屡屡坠伤,除学生本身不小心、生活自理和风险防范意识略差外,高低床设计不合理也是原因之一。有的高低床上下铺之间间隔太大,有的上铺防护栏高度太低,起不到防护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学生宿舍里的高低床统一的强制标准和技术标准。能查到的是《GB/T3328-1997家具床类主要尺寸》中规定,高低床的安全护栏高度要大于等于20厘米,护栏和床头之前的缺口应在5060厘米。高低床的高度也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高度要大于等于98厘米。
关于类似事件的责任划分,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因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学校提供的床铺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在校女生寝室床上跌落后不治身亡 责任谁承担?校方要赔偿多少钱?
大学生坠床事件并不少见,最后多以家长和学校协商赔偿解决,也有学校学生进行捐款慰问的。十年前郑州发生过一起女大学生坠床事件与本事件有相似之处,也较为典型,当时学校认定学生坠床属意外事件,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外学校在学生入校时,进行过必要的安全教育,而且学校已垫出了医药费。最后双方经过协商,学校又赔偿坠亡学生的父母损失费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