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在一个买了20多年的超市里,随手拣了一根大棒骨,让超市师傅帮忙敲成两半,结帐的时候发现不到一公斤要50多块钱,一时间有点恍惚,感叹自己总算有了大骨头级别的经济自由。后来

前些天在一个买了20多年的超市里,随手拣了一根大棒骨,让超市师傅帮忙敲成两半,结帐的时候发现不到一公斤要50多块钱,一时间有点恍惚,感叹自己总算有了大骨头级别的经济自由。后来回家用它炖了洪湖粉藕,倒也香甜,只是好像和平常买的便宜骨头也差不了太多。作为一个久经菜市沙场的老战士,突然发现筒骨的价格快要赶超排骨了,我内心深处还是有些震颤的。我还记得有了自己的厨房以后,第一次去同一个超市买的大骨头,一斤还不到十块钱。看来唯一的解释是时间过得太快了。

以传统的肉食至上观点来看,大棒骨实在性价比太低,大部分重量都是啃也啃不动的骨头,同样份量的排骨,能食用的部分要多得多。不过从审美多样化的角度来看的话,大棒骨就好像一颗地形地貌丰富多样的星球,有太多地方供人们欣赏发现。柔软的贴骨肉是随风起伏的草原,软糯弹牙的筋是湿地里铺满了苔藓的土地,脆脆的软骨是被风化出奇崛造型的页岩,而被骨髓充满的骨头内部则是丰腴的油田,还有可以让人们不顾仪态,放进嘴里不停吸吮的骨头本身,则完全像是给人们各种惊喜的洞穴,从岩石缝中渗出甘甜泉水。在北京买到的大骨头大概是为了让人们有更多发掘的空间,骨头上留下的肉颇多,筋膜之上的肥肉白花花的,炖出来非常顺滑,但是比之于肘子上的肥肉口感要更硬挺一点点,多一点点嚼头,也有不少拥趸就热爱这一口。

大骨头一般被买回去都会被投入汤锅。这个功能好像是人们开始驯养猪之后,历经几千年得到的最优化配置方案。所有用来炖排骨的配料也都可以拿来炖大骨头:春天的笋,夏天的藕,秋天的冬瓜,冬天的萝卜,还有一年四季都可以用的海带、山药、土豆、莴笋乃至绿豆。黄豆芽用来炖大棒骨,炖出来的味道尤其清醇鲜香,也是很棒的汤底,冬天用来煮火锅特别适合。炖大骨头汤的技术含量很低,只需要焯水,把大骨头的血水汆干净,再加上姜和葱结,放进砂锅里慢慢小火炖就可以,对味道非常有讲究的可以加一点香砂仁。有的人喜欢熬得白白的奶汤,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清澈一些的汤。

印象里棒骨在很长时间里都不是多么珍贵的食材,餐厅里甚至都很少售卖主打棒骨的菜肴,流行程度比起蹄膀、猪蹄、排骨等等猪身同胞都要差很多。只有一些特别主打棒骨的饭馆,强调的也是骨头中的骨髓,每根骨头还附送吸管,剔骨吸髓的动作总给人一种吸收至高精华的感觉,不然也不会有“食髓知味”这样的词出现。或者就是卤的或者酱的骨头,拿来下酒颇有滋味。大骨头的正确食用姿势可能多半都是用手,手持骨头撕啃,配上白酒,梁山好汉的豪情万丈感油然而生。筒骨这种东西,造型也比较违背“君子远庖厨”的原则,造型和吃相都实在太“狼性”,可想而知,这种大骨头很难真正登堂入室,只能在汤里做幕后英雄。

根据清末成都百科全书《成都通览》的记载,就算是成都这种自古以来吃货云集的地方,棒骨也就是西南所谓“筒骨”,在市场上也卖不上价,“猪骨每个八文”,而猪蹄“每个二十五六文至三十四五文”,猪腰“每个三十文上下”,猪肚“每个一百二十至一百四五十文”,猪骨只比“每个一文”的猪舌、“每根六文”的蹄筋贵一点点,而且平常也就是“面馆多买之”。面馆买回去必然是用来熬汤,想来那时候的筒骨应该是被剔得干干净净,不像现在我们在超市里看到的还留着那么多肉。印象里小时候在菜市场上看到的筒骨几乎被都刮得白花花的,很难见到什么肉,骨与肉的界限被人为地划得非常分明。计划经济时代,好像大棒骨在有些地方不会受到副食指标限制,所以购买者甚多,拿回家熬汤,总算有了油腥的味道。那个年代过来的人们,很多都不会选择熬汤的时候先焯一遍水,而是耐心地举着勺子,慢慢地撇掉浮沫,因为他们舍不得焯过骨头的水里的油。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煤炉上小火慢炖的骨头汤,满屋飘的香味,就是一种家才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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